2012-04-06 13:24:10评论:0 点击:
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下简称“新国标”)原定于2011年8月1日开始实施,修订后的2010年版标准对纺织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该标准将替代2003版(GBl8401-2003),成为我国纺织品技术规范,具有强制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考虑到,纺织服装品没有保质期,新规范实施后许多企业的库存品将面临无法在市面上销售的问题,为此,决定将正式实施时间延后一年至2012年8月1日。
2003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协议)制定的首个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从200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有效保护我国纺织消费者的健康、规范纺织产品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的整体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旧国标的“加强版”,新标准对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突出绿色与健康。SGS全球纺织品服务亚太区技术总监蒋红介绍:“新版安全标准是旧版的‘加强版’,覆盖范围更广,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更严。它要传达给市场和企业的核心精神是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与2003版标准相比,2010版新标准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婴幼儿的定义从24个月以内改为36个月及以下;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禁用偶氮染料新增了“4-氨基偶氮苯”,达到24种;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将直接接触皮肤纺织产品pH值的范围从4.0~7.5修改为4.0~8.5;关于染色牢度检测,规定了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本色及漂白产品和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染色牢度。
实施新国标将提高我国纺织产品的安全性和产品质量,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同时也有利于产品适应市场竞争。据介绍,新国标在婴幼儿纺织品安全方面进行了许多改进,考核指标中增加了耐唾液色牢度以及保护婴幼儿皮肤的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纺织产品生产企业及进口贸易企业,要高度重视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各项新增条款,生产、销售符合标准的产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业界人士分析,新国标延迟实施,不仅给市场一个缓冲期,也给企业带来甩卖库存产品的机会,这可能带动库存服装销售市场火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