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7 12:34:59评论:0 点击: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侵犯富安娜商标专用权案,历时3年,终于尘埃落定。
今天罗莱在 lovo.cn 官方网站首页连续48小时刊登道歉声明,为富安娜消除影响,声明公告如下:
公 告
2012年2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诉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间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2010)海民初字第2190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认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使用“富安娜”为关键字对其经营的lovo网站进行网络推广、宣传,侵犯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lovo网站的共同经营者,应与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侵犯商标权之责任。因讼争各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业已发生法律效力。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罗莱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就涉案行为向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歉意,将以此次事件为鉴,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建设,与包括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其他同行业企业一起,共同开拓家纺行业的电子商务市场建设,并推进其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