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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四川沪水星家纺公司员工离职难讨薪事件

    2012-09-19 17:09:52天下浙商评论:0 点击:

浙商举报水星家纺 经营漏洞导致加盟商亏损倒闭后续

  【中国家纺加盟网转载】近日,水星家纺员工再次向中国网-天下浙商记者爆料,四川沪水星家用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志贺以恶劣态度驱赶老员工,记者向其求证时被告知“不关你的事”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今年5月,水星家纺的员工叶女士由于儿子生病,所以想辞职照顾儿子。根据公司程序,叶女士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而6月30日也正好是她与公司的合同到期日。

  但就在6月30日叶女士办好了离职手续,去结算当月的工资和押金时,财务经理却说要经过董事长同意才可以履行程序,但董事长上官志贺并未同意。

  着急离职的叶女士请求上官志贺同意自己的离职,甚至哀求下跪,“我儿子生病需要这笔钱,希望您今天能把工资和押金付给我。”

  面对叶女士的苦苦哀求,上官志贺依旧表示不同意,还让工作人员将叶女士拉走,并把叶女士的费用报销单撕碎,甚至拿起了保温杯想砸执意不走的叶女士。

  无奈之下的叶女士只能离开这辛辛苦苦工作了3年的公司。据叶女士介绍,当时在场的其他员工都为她愤愤不平。她辞职不久后,另两位老员工也在没有结算当月工资的情况下就离职了。

  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四川沪水星家纺公司董事长上官志贺,他以“不关你的事”挂断了电话。

  对此,杭州正风律师事务所杨律师指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本身合同到期,不续约即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叶女士并无过错。”

  杨律师说,在辞职手续符合法律和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也可以酌情暂时扣留一部分押金。而对于四川公司以暴力方式驱赶员工,如果后果严重,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职工讨薪难的问题,他建议,公司有义务承担起社会责任,制定合乎法规又不背离社会道德的劳动合同。同时所有的员工也应该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勇于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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