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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购物“退货”权利将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2013-05-04 11:26:48评论:0 点击:

  4月2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被首次提交审议。其中,草案提出“经营者通过电话、电视、网络等远程方式销售的商品,除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无论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消费者都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等条款一经公布便引发热议。

    对于消费者非现场购物将被赋予“后悔权”的规定,相关专家也予以肯定,认为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大迈进。与此同时,也有相关企业对此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当前许多商家及电商平台提供的售后服务已远高于本次提案标准。

  “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案对服装行业来讲意义不大,因为对于几乎所有的品牌企业来讲,他们不仅早已做到提案所规定的内容,而且许多企业服务标准甚至远高于提案要求。以AB内衣为例,在我们的电商平台上,早已推行30天无理由退货的政策。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对于未穿过的拆封内衣,我们也提供退货服务。”AB集团电子商务总经理曾建兴告诉记者。

  除了品牌企业表示本次提案对其日常运营无影响外,扎根淘宝平台的电商品牌对此也反应冷淡。

  “网购消费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国内电商平台和电商品牌的快速成长,也加剧了各电商平台间的竞争。其中,对消费者服务的保障和完善已成为各电商比拼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7天退货政策’早已是电商服务的基本条款。”电商品牌巴哈米社负责人李誉对记者说。

  其实,当前知名的电商品牌及电商平台几乎都已提供大于或等于7天的退货政策,比如凡客提供长达30天的退换货服务。

  对于退换货所产生的物流成本,多数服装企业表示在他们的承受范围之内。

  曾建兴告诉记者,目前AB内衣的网购退货率约为1%,只占其消费量很小的一部分。同时,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及商家原因所引起的退换货,其物流成本都由顾客承担。所以,这并不会对企业造成太多的物流成本消耗。

  “服装不属于大宗商品,物流成本一般不会太高。”李誉认为,此次提案可能会对物流成本较高的中大型家电产生一定影响,对服装企业影响不大。

  与此同时,物流企业推出的一些增值服务也有助于帮助企业降低退货成本。记者了解到,淘宝及天猫推出运费保险政策,商家及消费者可以花0.5元~2元不等的投保,一旦发生退货可获得5元~25元不等的运费补偿。

  对于本次消费者提案的公布,曾建兴认为,这只是对当前市场售后服务的既有现状进行法律认可而已,并不会对商家服务的提升和完善起到引导和推动作用。李誉则对此表示理解:“其实,当前法案的主要作用还是用来‘善后’的,起到的只是亡羊补牢的作用。毕竟,他们不是利益相关群体,没有市场利益的直接驱动是很难产生先导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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