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5 11:28:18评论:0 点击:
家纺每年的年底结账总会有所波折,如期付清的很多,拖欠工资者也不在少数,早有持刀要钱者,也有预先逃跑者。2015年1月22日,通州捷泽家纺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通州捷泽家纺老板王某因拖欠工资被判刑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王美芝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通灵桥村四十组经营南通捷泽家纺有限公司期间,先后雇佣被害人邢吉娥、张胜娥、顾宪美等21人生产加工纺织品。2013年12月,被告人王美芝在拖欠上述被害人工资后逃匿,部分被害人于2013年11月7日向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被告人王美芝在得知该局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被告人王美芝共拖欠上述人员工资合计人民币91185.5元。
2014年5月,王某被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法庭。
2014年7月到通州区公安局投案,王某承认自己拖欠工人工资,当月付清了所有拖欠工资。由于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王某还得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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